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包括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程序不当的现象,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下所示:
(1)无视法规要求提前告知劳动者的义务,例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境中解除与员工的劳务关系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者在无法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额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预先协商的过程; (2)对于工会组织缺乏应有的尊重并未能充分沟通交流,亦或是对工会意见漠然置之; (3)解除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理由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以虚假或错误的因素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 (4)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并未按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行为都可归类为解除劳动合同时程序违法的范畴。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在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时,务必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条件,否则便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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