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员工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与方式,需依据不同情形加以判断和确定。
一种情形为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的前提下独自决定解散劳动合同,此时通常应当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以每年一个月的薪资作为基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服务期不足半年,公司应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于替代经济补偿; 倘若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超过一年,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赔偿额度。 然而,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非法解雇了员工,那么就应当依照员工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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