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劳动者能够在试用期期间得以证实未完全达到雇佣条件者,则赋予用人单位无须进行任何赔偿解除了该劳动合同的权力。
这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劳动者无法胜任其工作岗位的需求,或未能满足招聘过程中公开声明的条件等情况。 此外,如果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频繁旷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也将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 另外,如果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损失,同样会面临劳动合同被解除的风险。 再者,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了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提出后仍拒绝改正,那么合同终止也同样是不可避免的。 最后,如果劳动者通过欺诈、威胁或利用他人的困境等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也将自动失效。 当然,如果劳动者因违法犯罪而被法律制裁的话,劳动合同亦将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