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从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责任不同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能减轻处罚;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 3、阶段不同 犯罪预备属于前期准备阶段,犯罪中止还没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 二、什么是一般刑事犯罪? 刑事案件分为一般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特大刑事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 1、标的额的大小。 涉及到的财物额是否重大。 2、影响力是否重大。 3、双方人数多少,涉案人数是否众多来区分。 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侦查的各类重特大犯罪。这是对此广义的解释。但从历次政法机关在论述社会治安形势和开展“严打”斗争使用该语时,是有特指的,并不象字面理解那么宽泛,可解释为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宣告刑在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这就是严重刑事犯罪与一般刑事犯罪的区别。 三、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角度研究犯罪行为: (1)把犯罪行为作为犯罪心理演化过程的一个阶段进行研究,如犯罪意识——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 (2)研究犯罪行为方式,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为制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政策提供依据; (3)研究某一犯罪者的犯罪行为方式,为改造该罪犯提供帮助。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状态能真实的反映当事人内心的思想活动,尤其是对犯罪中止可以形容为浪子回头金不换。司法机关要做的是将所有的犯罪活动都尽量的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所以有些犯罪活动在预备阶段就被发现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也都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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