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离职公司不批准合法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试用期间内,若员工希望终止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而寻求离职则原则上需要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
然而,如果员工能够开具提前三天的书面通知并向用人单位阐明其离职原因,那么他们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拥有自主选择职业及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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