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补偿金额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劳动合同补偿金额的核算方法,这通常会受到解除劳动合同时所发生事件的影响。
在实践中,如果是由雇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员工进行无过失性的解雇处理,那么雇主需要在事先三十天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该员工有关解雇事宜,或者在满足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条件下,也可实施解雇行为。 在此情况下,雇主还需按照该员工在公司内部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对于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需给予半个月薪资的补偿; 而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其服务期。 至于“月薪”的概念,它主要涉及到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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