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倘若员工为用人单位服务期满一个月而未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便遭解雇,该用人单位极有可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自实际用工之日期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若超过此期限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遭到解雇的员工而言,如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其解雇行为的合法性,那么还需依照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金。
若员工的工作年限在六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计算;
若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则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