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所需进行的程序通常包括:
首先需履行向对方提前通知的义务(如有法定规定则必须执行); 其次,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出具解聘的凭证; 紧接着,进行工作内容及时间的交换与整理; 最后,对工资薪金、经济赔偿以及其他涉及到双方权益事项进行明确核算以及支付,同时对于社保及人事档案相关资料应及时进行转接处理。 然而,在协商解除或者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过失而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时,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