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构成被迫离职吗 |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用人单位未能续签雇佣合同这一情况,并不必然导致被劳动者被迫解除工作职务之决定。 
若是在已知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雇主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来续签该合同,却仍然继续保持和劳动者的雇佣关系,并且在此期间内并没有给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带来实质性的损失,那么这种情形通常是不会核算为劳动者被强迫解职的行为。 然而,倘若此种情况的确影响到了劳动者的薪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等重大权益,或者雇主已经明确表达出他们不再与劳动者续签雇佣合同,并且采取了不利于劳动者利益的举措,那么这时就有可能被视为劳动者被强迫解职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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