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存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