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试用期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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