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局是否有权阻止教师辞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订劳动合同的教师,教育局无权阻止教师辞职。教师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编教师,教育局也无权组织教师辞职,但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存在服务期约定,不是客观原因是不允许主动申请辞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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