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辞职30天不给走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辞职三十天不给走的,劳动者可以补一份书面辞职报告,然后三十天自行离职即可,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
如果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因此可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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