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涨养老金细则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四川涨养老金的细则如下:
1、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 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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