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工资被克扣,应如何寻求处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雇主若有拖欠薪资之行为者,可至劳动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在仲裁或司法程序中,雇主除需要如期全额支付雇员薪酬之外,尚需额外负担相当于其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被控方确认自身未违反用人单位之规章制度,亦或是由于其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则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扣除雇员薪酬时,给雇员所留下的现金结余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总额的20%,否则,即视为用人单位过度扣除薪资,雇员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务关系,并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其应得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