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后,如何确定劳务关系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认员工或雇主的薪资支付情况方面,我们应参考以下事实依据:
薪酬支付凭据或记录,职工薪酬发放清单、各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雇主向员工颁发的能够证实其身份的文件(如"工作证""服务证"); 单位的考勤管理资料,包括缺勤和加班的详细记录; 由劳动者填写并提交给雇主的招聘/录用登记表格; 以及能够证明双方劳资关系存在的公证书; 此外,作为双方书面约定,劳动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无疑是可靠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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