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拿工人工资卡侵占罪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总经理擅自使用员工的薪资账户信息,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侵占罪。
该种行为直接侵犯到员工对于其应得薪酬的法定所有权。 倘若总经理在没有得到员工明确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提取或占有该账户中的资金,且拒绝将其归还给员工,那么这便满足了侵占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仍需要结合涉案金额的大小、总经理的主观动机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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