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孕妇赔偿标准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孕期中的员工进行裁员处理,这无疑已经构成了对劳动合同的非法解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向处于孕期的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而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数,则需根据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计算; 反之,如果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则仅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月工资”的定义,则是指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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