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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班费少给算未足支付劳动报酬吗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付出了外的劳动时间,那么其雇主理应对此给予相应的补偿,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加班费。
倘若在此过程中,企业未能足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加班费,便可视作是对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部分或完全未尽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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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8: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