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了补偿金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职赔偿数的确定,这主要需要根据相关离职原因为基础进行计算。
若出现公司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存在诸如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或者劳动环境条件、未能按时且足地支付员工薪资、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不当行为,导致员工不得不选择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年限,以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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