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员工补偿金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企业对员工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员工在贵公司实际服务的工作年资及薪资标准来为基础进行的。
基本原则是,对于劳动者,依照其在该机构工作的总年数,每一个完整的年间,向工人支付相当于工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若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整年,那么则会被归纳为一个完整的年头进行计算; 而如果工作经验未达到六个月,我们就会向劳动者提供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假如劳动者的每月基本薪酬超过了该公司所在地直辖市、设立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公报中发布的本年度平均职工薪资的三倍,那么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会参照平均职工薪资总数三倍的金额执行,并且上限封顶为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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