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赔偿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出现破产情况时,对于员工赔偿事宜的计算方式主要是按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一般而言,其赔偿原则是根据破产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障费用、伤残补贴费用,还有应当归属于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特别制定的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遵循法定的清偿次序进行清偿。 随着破产程序的推进,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人员在参与所在单位工作的总年数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就需要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如果工作年数达到或者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将会被视为一年的工作时间来计算; 而如果工作年数未达半年的,则需向劳动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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