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申请破产有补偿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宣告破产之际,雇员们仍然有权利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这一情况之下,雇员们所能获取到的赔偿金额往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若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宣告破产,雇佣关系将被迫中止,此时,用人单位应依据相关法规,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给雇员的经济补偿应按照该雇员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雇员,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雇员,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如果雇员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给他/她的经济补偿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且支付给他/她的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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