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员工交通补贴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如果贵公司已经对职工享受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进行了货币化改革并按照月度固定标准进行发放或支出交通补贴、车辆改革补贴、住房补贴以及通信补贴等费用,不论是采取直接向员工个人发放形式,抑或是员工提交相关票据获得报销后支付的方式,这些补贴都被视为具有与员工工资类别同等的效力,应当全面纳入到员工的薪酬总金额之中,而非继续归入职工福利费用进行管理。
对于员工因参与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从而获取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在扣除了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之后,应依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类别的规定进行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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