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结束后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金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试用期届满之时遭解雇,其应否得到补偿取决于具体情形:
若属非法解雇行为,则需依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标准予以赔偿; 如为合理解雇,只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可; 若系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遭到解雇,用人单位无需额外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所谓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倘若劳动者已在此单位服务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视为一整年计; 反之,若劳动者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所称月工资,即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如双方因解雇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加以解决。 劳动仲裁通常分为以下四大流程: 首先由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及其所需提交的资料和证明; 接着,仲裁机构会针对符合条件的仲裁申请在接到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审理结果,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然后,仲裁机构会在立案之后的七天内,召开仲裁会议,成立仲裁庭; 最后,仲裁庭结合开庭前五日向双方当事人提前发出的开庭日期和地点通知书,以及当事人在开庭前三日请求延迟举行的申请,展开正式的审理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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