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终奖和工资是必须一起发放的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地,就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来看,并无详尽且明确的条款专门针对年终奖的发放事宜进行规定。
因此,年终奖的分配方案及发放细则属于企业经营者或雇主的自主裁量权范围之内,他们有权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来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年终奖发放标准以及执行方法。 其次,一方面年终奖的支付方式可以与正常的工资收入共同结算,另一方面它亦可作为单独的奖励项目进行发放,然而这种差异将会在税务缴纳方面产生显著的影响。 最后需要着重强调的是,个体劳动者获得年末双薪的情形下,倘若其所在单位并未选择发放全年性的一次性奖金,那么该个体可以根据全年性一次性奖金所适用的税收计算方法来计量其应缴纳的税款。 而若在此种情况下,其所在单位同时提供年底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两种报酬形式,且它们均在同一个月份内进行发放的话,则可以将这两部分薪酬以合并的方式来进行税务处理; 倘若两者并非同时发放,则应当将年底双薪纳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总数中,统一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