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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劳动者所就职的企业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其应有的薪资待遇,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解约会议中止双方的劳务关系。
且在此种情况下,应该为劳动者提供财政补偿作为损失赔偿。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该企业供职的完整劳动期限为准绳,每满一整年,即支付一定月数的法定薪资作为偿付,但若期间不足一年的,则会根据余数进行补足;
而对于余数低于六个月的劳动者,也同样给予半个月全额薪水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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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8 0: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