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会介入处理拖欠工资问题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劳动报酬拖欠事宜,如需寻求帮助,应优先考虑联系并求助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资情况,当事人可选择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若用人单位未能根据劳动合同所约定或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全额地结算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则劳动行政主管机关将依法要求该用人单位以其应付欠款为基数,按照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且不多于百分之一百的比例向员工支付相应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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