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上班路上被撞伤主要责任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导致身体遭受损伤的,可以视为工伤范畴进行处理。
然而,若在此类情况下,受害者需要对该起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全责的话,则不能被看作是工伤。例如:在工伤保险制度中,只要是工人在上、下班过程中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因此受伤,都应被视为工伤。 具体来说: 1.不仅在上班途中,同样地,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的,也应当被视为工伤; 2.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只有当其符合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几种特定情况时,才能被视为工伤,而不包括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等; 3.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视为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受害者需在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即受害者只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或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方能被视为工伤。反之,如果受害者需要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全责,那么就无法被视为工伤; 4.“上下班途中”的定义并不包含顺道前往菜市场购买蔬菜等日常生活行为。在出现以上所述情况时,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一个月内为受害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受害者有权在一年内自行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