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工伤保险怎么申报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补充工伤保险时,申请人必须于安全事故或雇员被正式确认患有职业病之日起,在1年内主动向本公司所在的工伤保险全覆盖区域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递交一份详实的工伤认定申请。
随后,在获得相关确认后,务必将工伤认定书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送呈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便他们展开仔细地审查和核实工作。 待核实通过后,劳动保障部门将会予以登记,并依规定发放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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