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和交通伤残怎么不一样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业内人士看来,工伤伤残以及交通伤残这两种伤残评定体系之间,无论从评定标准的选择、适用范畴的确定,还是具体赔偿项目的设置等各个层面来看,均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工伤伤残主要针对的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其评定标准更注重考察劳动者劳动能力受损的程度,同时也会充分考虑到与工作环境及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各种因素。 相较之下,交通伤残则主要应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其评定依据主要集中在身体损伤对于个体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劳动能力所产生的实际影响。 在赔偿项目的设定上,工伤伤残涵盖了诸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多项费用,这些费用将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按照相应规定予以支付。 而在交通伤残赔偿方面,主要涉及到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偿金等多个方面,这些费用将根据事故责任方的过错程度,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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