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摔伤了工伤保险能赔偿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身处工作时段及职业场所内,因职务所需遭受意外事故肆意侵袭并引发摔倒所带来的损害,普遍看来工伤保险具备依法提供补偿的义务。
然而,作为法定的手续流程,必须首先通过工伤鉴定程序,以确认该事件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范围。 若不幸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并非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发生于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运轮渡以及火车上的严重伤害事故引起的摔倒,同样可以视为工伤。 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内容,将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项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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