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干活时摔下来怎么赔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工人在工作日内作业时不慎坠落而引发的赔偿事宜,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双方之间现有的劳动关系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责任归属。
当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时,若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固定的工作地点并因为履行职务行为而意外跌落受伤,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事故。 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工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费用以及伤残津贴等多项费用。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部分赔偿款项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反之,若用人单位未能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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