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员工出车祸,有责任人怎么赔偿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职员于工作时间内在执行职务时遭遇意外交通事故并存在责任方,该员工作为受害人将得以行使索赔权以获取两种类型的赔偿款。
首先,其中一种途径是针对其人身权益所受侵害,向责任方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这其中涵盖了诸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工资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多项赔偿项目。 其次,倘若该职员的情况满足工伤认定标准,那么他/她还能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在处理此类赔偿事宜时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医疗费用与其他实质性支出款项原则上并不允许重复获取赔偿。 在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时,需依据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及相关法条规定进行具体分析与斟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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