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老师在幼儿园受伤怎么赔偿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幼儿教师在开设的幼儿园内部遭受伤害之后,其赔偿款项需以各个特定情况进行考量。
若此伤害源于工作事宜,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事故,那么幼儿园便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等。 然而,倘若该伤害系由第三方责任人侵权所致,则侵权者将负责应对并承担相关赔偿义务; 而对于园方而言,倘若未能履行充分的管理职责,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