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期间突发心梗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职场的环境里,突如其来的心脏病发作未必可以自动囊括于工伤范畴之内。
据我国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若员工在工作时间瞬间或正在岗位履行职责过程中,倘若遭遇突发性疾病而匆忙离世,或者尽管进行了长达48个小时的积极救治仍无法挽留住生命的话,则将其视为工伤处理。 因此,假设公司内有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心脏病发作,且未能在48小时内成功救治,那么此种状况便可归入到工伤的合理认定范畴之中。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员工发病后获得即时有效的医治并幸存下来,抑或是在超过48小时以后离世,那么此类情况便不符合我们对于工伤的公正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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