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自费的谁承担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工伤病人所付出的医保外的医药费,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可享受到程度相当于工伤的医疗保障。 而这些保障涵盖了治疗所需的所有医疗费用,只要它们是符合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药品、住院服务标准就行。 这三个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食品药监等各部共同制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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