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染环境罪的犯罪类型包括哪些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环境污染罪是指社会个体在违反国家相关法令和规定的情况下,将具有辐射性、传染源性、有毒以及其他危害性质的废弃物进行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的行为。
此类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环境污染罪可以被分为如下几个类型: 第一,非法排放各类危险废物,此处所说的危险废物,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废物形式,还包括那些未经许可排放的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废气等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威胁的污染物; 其次,违法规定倾倒有害物质,例如向土地、水体等环境中倾倒化工废料等对生态系统产生破坏作用的物质; 最后,处置危险废物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从而导致环境受到污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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