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染环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在讨论环境犯罪的原理时,涉及到的构成元素就是关于哪些行为才能够被视为构成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所需满足的各项条件。
就案件主体而言,涵盖了作为个体的自然人以及各团体及组织。 在主观意图上,无论是直接有意还是间接的故意心理,都可能构成此类罪行。 而客观方面则是违法者的行为必须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环保法规,例如排放、倾倒或处理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含有传染性病毒的废弃物、有毒物质或是其他对环境有害的物质,从而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