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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采矿权证办理流程
分类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解答
律师解析:
采矿权证办理流程如下:提交该矿的详查报告、初部设计(可研报告)、环境保护开发利用方案、委托地质队做地质勘探的合同、地质队的勘探地质成果、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证书、税务登记等相关文件,政务大厅审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由司局会审、主办司局审查,审批通过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权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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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3: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