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心脏病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不一定,如果被拘留人有心脏病并且会危及生命安全,拘留所一般不会将被拘留人拘留,可按照法律程序暂予监外执行。如果心脏病不会危及生命安全将被拘留所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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