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没有证据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规 |
解答 |
一、原告没有证据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 法院一般会判决原告败诉。并且民事诉讼中,法院是没有义务给原告或被告调取证据的。除非是以下两种情况: 1、依职权调取证据,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2、依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况: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伪造证据的相关规定 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原告没有证据法院也会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受理案件。但是原告可能需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没有证据法院一般是不会协助收集证据的,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会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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