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怎么写离婚答辩状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被告怎么写离婚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二、被告递交离婚答辩状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正常情况下,被告方应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以后的15天内递交答辩状,被告在写答辩理由的时候,主要应该针对原告诉讼状中不实的部分进行反驳,同时要根据本人提出的答辩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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