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法人的住所如何认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法人的住所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二、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 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在法人设立之初也可以这样说,法人有哪些 种类的财产权取决于投资人投资什么样的财产); 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 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 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承担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利。 所以说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授权。 进一步说是法定授权、定向授权、有限授权、特殊授权。 或者说法人财产权是一揽子授权。 授权的内容就是: 投资人要将投资财产的占有权交付法人; 接受投资的法人可以根据投资人授权将所接受的投资财产用于经营,无条件的用于承担法人自己的民事责任。 既然是有限授权,那就是还有所保留。 投资人授予法人的权利是法人财产权。 投资人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就是股权。 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 法人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按照相关规定,法人成立的时候需要写明名称,住所以及涉及到的财产等相关事项,然后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无误之后给出营业执照等材料,但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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