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去两次民政局才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冷静期去两次民政局才能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去两次民政局才能离婚,前提条件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才能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四、离婚冷静期内对方反悔怎么起诉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冷静期方面的法律制度生效以后,第1次去婚姻登记机构肯定没办法提前拿到离婚证,而且,其中一方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单方面撤销了离婚申请,这也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仍然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但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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