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罪必须是本人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虐待罪必须是本人起诉吗? 不一定,虐待罪要告诉才处理。 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 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如果被虐待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8条之规定,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 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控告,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干涉,由人民检察院查实后提起公诉。 犯本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的规定。 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 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 (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数频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极易出现严重后果。 (3)虐待的手段。 (4)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其中有的后果严重,例如,由于虐待行为人使被害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妇科病或者其他病症;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瘫痪、肢体伤残;将被害人虐待致死;被害人因不堪虐待而自杀等等。 凡发生了上述严重后果的,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当然,判断是否“情节恶劣”,可以根据上述诸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也可以根据其中的一个方面加以分析认定, 二、虐待罪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虐待罪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搜集有关证据,撰写自诉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法院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认为构成犯罪的,事实清楚的,决定开庭审理; 3、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事实进行判决; 4、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的,可以上诉进行二审。 被虐待受到人身伤害,一定要先报警,警察调查案情之后,确定报案人遭到了虐待,再联系律师,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很多情况下的被虐待都是身边的家人亲属,往往都是自己的妻子或者孩子,长期以往会对被虐待者造成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身体的创伤可以被修复,精神上的创伤可能需要一辈子去治愈。长期遭遇虐待的朋友们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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