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回购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股权回购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向股权转让给公司,让公司进行回购。 2、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 必须是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时,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3、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回购的股东股权必须奖励给本单位职工。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分立的决议不能认可,可请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权。 二、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这种减资方式就能实现股东的退股。 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而股东在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时候,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情形,这样才能知道公司是否应该回购股东的股权。 在当代的社会,根据我们国家《公司法》等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公司的股权是可以回购的,但是仅限于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三种特定的情形,通常情况下公司股权是不能够回购的,这也是为了公司的发展着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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