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工作十年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要向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满10年时与用人单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应该在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合同双方都同意,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签订不成。这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大多数合同都会在签订之初,就约定一个合同履行的期限, 往往当期限到时,合同就会自动解除, 当然也存在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而对于劳动合同而言没有固定期限会比较好。 在我国当工作满10年之后,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并且如果没有正当的合法理由,一般用人单位也不能拒绝劳动者的合法要求, 而如果遇到单位拒绝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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