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包庇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包庇罪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 二、涉嫌窝藏、包庇罪拒不认罪是否可以定罪? 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窝藏、包庇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事实上,向国家司法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本身就是公民应尽义务,即使是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在明知对方已经构成犯罪了的情况下,还想方设法帮助其逃跑的话,不仅不能帮助当事人逃避法律制裁,自身也涉嫌刑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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