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伪造金融票证5张以上不满25张的; (二)伪造的金融票证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大、次数多,导致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等情形。具体以下列情形作为参考标准: (一)伪造金融票证25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金融票证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构成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情况下,一般会对犯罪嫌疑人并处罚金的,罚金的标准也不是统一的,比如变造金融票证在25张以上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的,罚金的标准就是5万元以上到50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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